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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公司虚报注册资本 老板黑中介均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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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家投资咨询公司在为客户申请公司登记时,采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从而收取客户中介费。

2010年5月至10月期间,余某伙同阿贵(另案处理)以虚设的福州鼎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名义,通过报纸、网络、发放名片等渠道对外宣传代为办理公司注册登记业务,并实行全程服务。这伙人的操作流程是这样的,余某与客户谈好代为注册公司中介费后,为客户填写好工商注册资料交给阿贵,由阿贵负责帮客户代出注册资本金,负责出具验资报告,办理工商注册有关事项后,阿贵才将注册资金抽走,客户将中介费交给被告人余某。余某与阿贵按比例分成。

2010年7月,余某伙同阿贵以这种方式,通过为客户姚某刚提供注册资金50万元及相关注册资料,取得福州万福得货运代理有限公司50万元的注册登记。同年10月期间,姚某刚将原福州万福得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变更为福州万福得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需要增资450万元,再次找余某办理虚假注资,余某伙同阿贵为姚某刚提供注册资金450万元及相关注册资料,并取得福州万福得国际货远代理有限公司增资450万元的注册登记。余某两次总共收取姚某刚中介费3.7万元,并从中得利4000元。之后,这家黑中介为何某德提供注册资金50万元及相关注册资料,取得福州永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注册登记,收取何某德中介费8000元,并从中得利1000元。

2011年初,姚某刚、余某分别向警方投案。鼓楼区法院以虚报公司注册资本罪判余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5.5万元;判处姚某刚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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